清圣祖
即“玄烨”(622页)。
即“玄烨”(622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古族名。参见“狄戎”(1104页)。
又称“帕耗”。傣语音译,意为“寺奴”。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对佛寺内奴隶的称呼。其来源有因欠佛寺钱粮无力偿还而卖身,也有因犯了宗教法规被罚为奴,还有一部分是生活无靠投奔寺院而沦为奴隶。在佛寺内不仅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都知蕃落使”(1818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村寨所在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墨江、普洱、凤庆、云、景谷、景东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见“隆祥使司”(2137页)。
见“昭烈皇后”(1648页)。
见“扯力克”(1054页)。
古地名。吐谷浑族聚居地之一。又作伏罗川、慕贺川。地在今青海贵德西南巴卡尔河(一说在甘肃洮河上游之波尔波河一带)晋义熙元年(405),吐谷浑王树洛干嗣立后,因遭西秦攻击,率所部数千家奔保其地,遂以此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