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河卫
见“甫河卫”(1047页)。
见“甫河卫”(1047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布达卫,并说清代有巴达山、布达窝集,均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与富尔嘉哈河、萨喇河相近。
即“解忧”(2373页)。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1879—1941民国时期新疆地方军阀。字德庵,甘肃导河(今临夏县)人。汉族。清宣统元年考取拔贡,后入甘肃高等学堂。与杨增新有师生之谊。1914年入新疆,初任军务厅书记官,后历任阿克苏、疏附(今喀什)
明清云南土司名。明万历(1573—1620)初年,保山县平戛土舍蒋思孝随军征缅有功,钦授勐板千夫长,世职。乾隆年间(1736—1795),沦于缅。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英勘界,收复勐板部分地区
?—1668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古特氏。察罕子。天聪五年(1631),从征明,围大凌河,败监军道张春等援兵。六年朝觐太宗皇太极。八年(1643)正月,尚郡主,封和硕额驸。数年中屡随军征明,
见“焉耆”(2022页)。
唐时对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周围乌蛮六部落的总称。“诏”义为“王”或“首领”。其名称诸书所载不尽相同,一般多取《蛮书》、《新唐书》作:蒙巂诏(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上半及漾濞、永平一部分)、施浪诏(今洱源
唐代吐蕃十部落之一。初主要分布于今甘青川藏区交界处。为藏文“bod ka gyag drug)之对音意义。敦煌藏文文书载:“聂墀(赤)赞普,……做了六牦牛部之王”。据考,似与汉嘉郡旄牛夷有关。又称越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