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正卿
元代戏曲家。又作沙可学。回回人。著籍永嘉(今浙江温州永嘉县)。至正(1341—1368)进士。为行省掾。工诗,诗作清新,有的反映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有的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忧郁心情。尤擅长于曲,曲作大多已佚,仅存《[南宫]一枝花·安庆湖雪夜》、《[越调]斗鹌鹑·闺情》2首,收入《朝野新声太平乐府》。
元代戏曲家。又作沙可学。回回人。著籍永嘉(今浙江温州永嘉县)。至正(1341—1368)进士。为行省掾。工诗,诗作清新,有的反映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有的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忧郁心情。尤擅长于曲,曲作大多已佚,仅存《[南宫]一枝花·安庆湖雪夜》、《[越调]斗鹌鹑·闺情》2首,收入《朝野新声太平乐府》。
契丹语称谓。为对一种地方机构的称呼。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是为宫卫下辖的一级组织。然仅辽太祖※弘义宫下有2:述垒北和述垒南,其它宫府不置。又,此语词还作一具体单位
西藏喇嘛僧。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大策凌敦多布扰据西藏后,应聘往准噶尔地区布教。乾隆八年(1743),噶尔丹策零遣吹纳木克等进藏礼佛,随队返归。清廷恐其在藏生事,令驻藏副都
1685—1737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广安寺活佛。康熙二十三年(1684),吹萨嘎巴达彦齐活佛圆寂后确认其为呼毕勒罕转世者。三十三年(1694),在寺内坐床。三十六年(1697),以哈达五条、佛像一尊、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清咸丰三年(1853)九月二十四日,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县)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
明朝官员、史学家、伊斯兰教学者。字冲南。安徽宣城人。回族。左副都御使詹沂长子。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历户曹三仕。熹宗天启(1621—1627)年间,请立新旧二库以资边饷,出纳有度,国计赖之。历
1754—1798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东科尔呼图克图六世。生于隆务的辛勤喀。在青海塔尔寺从却藏图登旺秋出家。后入拉卜楞寺学经。乾隆四十年(1775),赴京朝觐清帝,受到优抚,返回拉卜楞寺。后赴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见“噶举派”(2500页)。
见“阗池”(23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