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楞河卫
见“斡兰河卫”(2427页)。
见“斡兰河卫”(2427页)。
书名。清汪辉祖辑,其子汪继培补。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取辽、金、元三史中同名者分别辑录。辽金以名为纲,而以异姓者分列于后。元以蒙古、色目及辽金部族为主,而以汉姓者附存之。首字以韵相次,次字以
见“裴满达”(2448页)。
古代蒙古地名。又译八剌忽怯谷、巴儿忽真脱窟水。其地有巴儿忽真河,故名。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古津河流域一带。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曾以此为基地攻取周邻诸部。蒙古诸部统一前,巴儿忽部世居其地,成吉思汗曾与蔑儿
藏语音译,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此称出现较早,据史载,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阐”的奴隶出现。至囊日松赞(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时,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且从单个奴隶的“阐”,
1529—1575明建州右卫著名首领。又名科勺。女真族。喜塔拉氏。多贝勒子。曾就学抚顺,兼通女真、汉族语言、文字。嘉靖间(1522—1566),史称建州右卫都指挥使(《明实录》不载),自称都督,俗称阿
即“昆邪”(1409页)。
元代蒙古官名。意为“掌灯烛事者”。元大都(今北京)留守司所属仪鸾局下设烛刺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置仪鸾局始设。武宗至大四年(1311),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丹东市西部。民国二年(1913)改州置县。辖域东西150里,南北180里。东至哨子河,西接峦古岭,南邻大岭,北至花红峪。周初属幽州。春秋属燕国。秦汉属辽东郡。后汉属元菟,汉末属平州。
水名。洮儿,又写作洮尔、滔尔、淘尔、陶尔。始见于南北朝时史书,时称太鲁水(一作太岳鲁水、太沵水);唐称他(它)漏河(所指包括今洮儿河注入嫩江后之嫩江下游流段,有时还包括第一松花江);《辽史》作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