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阿不固。初附唐,继窟哥后为松漠都督府都督。显庆五年(660)五月,因协同奚族背唐,为唐定襄都督阿史德枢宾(一说为右领军郎将薛仁贵)所擒,解送东都(今河南洛阳),不知所终。
彝语音译。意为一半。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的一种。由属于不同主子的男女单身奴隶被强制配婚安家而成。规定其所生子女,由两家主子平分占有。等级地位和受奴役剥削情况,相当于阿图阿加。
地名。位于贵州省黄平县东南20里。四山环峙,峻峭异常,乃一天险。清同治八年(1869),苗民※张秀眉起义军,借此天险大败席宝田部3000余人,有※黄飘大捷之称。解放战争时,人民解放军在此英勇剿匪。人民
元代汉地民户差发名目之一。又称杂役。指劳役和职役2种,劳役随时按需要征发,从事修筑、运输等;职役有乡之里正、都之主首、隅之隅正、坊之坊正等,负责催输差税、徭役,维持秩序。一般任期一年。元初,军、匠、站
见“述律哥图”(1348页)。
唐代八诏之一石和诏首领。乌蛮。原居石和城(今云南大理市东南凤仪镇附近),后遭南诏攻击,退居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城南)。因屡遭南诏侵扰,便同石桥诏首领※时傍诣神川都督处,求自立为诏。谋泄,时傍被杀,罗识北
见“左江崖壁画”(459页)。
见“铁骊”(1877页)。
见“昔里吉”(134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刺儿等4卫同时设立,治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克城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