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650—655)年间(一作显庆四年,659),以康国萨末犍城(今中亚撒马尔罕)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1713—1750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高僧。内蒙古归化(今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活佛。出生于内蒙古乌喇特中旗。台吉察罕之子。蒙古族。康熙五十一年(1712),席力图呼图克图四世圆寂后,经寻访被确认为转
见“楚固拉干”(234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七年(1409)九月,与禾屯吉河卫同时设立,以部人哈升格为指挥使。《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明实录》所载失里绵卫,均作实勒们卫。
壮族古地名。又称婆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其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壬庄圩附近波旧。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见“倮倮泼”(1888页)。
清代亲近皇帝的卫军、禁兵。嘉庆《清会典事例》卷871载:“亲军,系龙骧宿卫”。龙骧,当指天子之下矫健之兵,如龙之腾骧;宿卫,指其职责,宿卫殿廷。其制,于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满洲、蒙古内,每佐领选
15世纪藏族高僧。又作阿木噶、哑蒙噶巴。西藏聂塘人。据《明实录》载明朝大慈法王释迦也矢弟子。随大慈法王进京,遂留居京师。宣德元年(1426),受明封为“灌顶净修弘智国师”。正统四年(1439),加封为
契丹建国后,官制分北、南,分治契丹本族与汉、渤海等族。其官称,除大量袭用汉官外,亦保留了部分契丹本语的官称。总汇见下表。详况分见诸条。契丹语名称相当汉职 (或职司)出 处于越建国前,掌部落联盟军政实权
见“也速卫”(1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