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见“常衮”(2042页)。
见“度易侯”(1721页)。
金末将领。中都(今北京)人。本姓郭。大安三年(1211)中,应李雄招募,从军抗蒙,沉毅有谋。贞祐三年(1215),累功为永定军节度使,赐姓完颜。所部兵最强,号“花帽军”,人称“郭大相公”。兼本路宣抚使
即“黄头室韦”(2021页)。
见“麻达”(2097页)。
金代女真语。“槌”之意。金代早期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宪颜婆卢火(1166页)。
即“伊希丹毕坚赞” (812页)。
见“仁德皇后之诬” (316页)。
1063—1122北辽宣宗,1122年在位,仅三月。小字涅里,又记作捏里。契丹族。为辽道宗※耶律弘基侄、天祚帝※耶律延禧堂叔、宋魏王※耶律和鲁斡子。自幼为祖母、皇太后萧挞里养于宫中。成人后,笃好文学。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男女都有,但作法时男的也必须穿女上衣戴绣头巾。声称能以法术查找各种恶鬼,祛除病人身上病痛,为病人招魂。作法时所用道具有一把箭镞、一个竹箕、一碗米、一碗酒,用黎语念咒,边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