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贵喇嘛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在※德木齐之下。配有随从班第1人、服役1人,月饷银2.8两、米1.5石。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在※德木齐之下。配有随从班第1人、服役1人,月饷银2.8两、米1.5石。
?—1354元朝大臣。一作懿怜真班,唐兀人。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历仕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宁宗和顺帝6朝,延祐至至顺年间(1314—1332),先后任翰林侍讲学士、同知通政院事、唐兀亲军都指挥使、
1507—1544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八世活佛。藏族。生于西藏东部康区的当曲。被司徒仁波切迎至噶玛寺,与贡钦司甫哇相会。5岁被迎到康地类乌齐贵族洛隆巴府邸。明正德八年(1513),从杰曹珠古受近圆
见“真珠叶护可汗”(1819页)。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
即“伏尤亥玛发”(798页)。
见“宇文泰”(897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人之靥”,即“酒窝”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熙宗时左司郎中三合者,又有徒单三合、乌古论三合、黄掴三合等。
又名尊者绛曲约。吐蕃达磨赞普八世孙,扎西拉德第三子。曾派译师贾尊珠僧格及纳措促陈杰哇携16秤黄金赴印度,于宋庆历二年(1042)迎请印度著名佛学家阿底峡来吐蕃广传显密佛学。在阿里普兰区之托林寺会见阿底
见“慕容曦皓”(2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