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霍卓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清廷册封为汗。
1857—1937新疆哈萨克族诗人。幼年就读于宗教学校,接受旧式教育。成年时前往布哈拉继续深造,毕业后从事文学创作,并研究东方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语言。曾精读费尔多西、尼扎米、纳瓦依、加米、福祖利、玛
(1589—1642~43) ※黑山派和卓首领。本名玛木特·叶赫亚。※伊斯哈克和卓幼子。1596年,时年七岁半,被派往叶尔羌汗国主持教务,※马黑麻汗拜之为精神导师。是时实际主持教务者为大哈里发(代理人
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三月, 卜鲁丹河、稳勉赤、钦真河、可木山等处女真野人首领管秃、阿合木、哈喇不花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卜鲁丹河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伊尔登河卫
学校名。1927年创置。校址位于西宁马坊街三圣庙。其前身是“青海蒙古半日学堂”见(1283页)。
?—1432明代撒里畏兀儿首领。又译散西思。明洪武四年(1371),任曲先卫指挥同知。永乐二十二年(1424),因与安定卫指挥哈三之孙散哥劫杀朝使,遭都指挥李英攻击,逃遁。宣德(1426—1435)初
见“粆离尀”(1944页)。
832—890沙州(今甘肃敦煌西)人。※张议潮之侄。唐懿宗咸通八年(867),任归义军节度使留后。乾符年间(874—879),进归义军节度使。中和三年(883),领兵攻甘州(今甘肃张掖),击败回鹘军西
见“塔儿河卫”(2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