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东汉时南匈奴王。任右贤王。献帝兴平二年(195),率部众侍卫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李傕、郭汜。建安二十一年(216),随呼厨泉单于入觐,及呼厨泉为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奉曹操命返归平阳监单于庭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
旧时布依族、壮族定婚习俗。又称“背八字”。流行于贵州布依族、广西壮族民间。各地做法不一。镇宁扁担山一带布依族,在订婚后举行。是日,男方携带蜡烛1对,鞭炮1串,席菜8碗,猪腿1支,猪肉1块,公、母鸡各1
1913——1948蒙古族女革命英雄。内蒙古镶黄旗红格尔乌拉苏木敖包高勒人。摔跤手齐林之女,自幼聪明伶俐。家境贫寒,给牧主放牧。1946年任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镶黄旗八苏木支部委员,负责搜集穆克登宝等
见“罗布桑纳木札勒”(1424页)。
水名。一作鸭渌江。因水色若鸭头色而得名。汉称益州江、马訾水,晋曾曰箭(剑)川江,唐始见其名,亦别称洗袍河(传唐太宗征高丽过此,曾以江水洗征袍,因名)。发源于今吉林省东南中朝边境之白头山,流经吉林省长白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拽剌”(1620页)。
即“客失的迷”(1752页)。
※烧当羌的一支。东汉末居今甘肃庄浪县南。建安十九年(214),魏将夏侯渊追韩遂至略阳兴国(今甘肃秦安县东北),城固难攻,夏侯渊以韩遂所部多为长离诸羌,故先击长离部落,待其众归救其家、遂为魏军击败。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