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常
古作旂常。旂、旗、常,皆为古“九旗”名称之一。古代君王以“太常”(旌旗名。九旗中之画日月者,为帝王专用,故称之“太常”以为区别)、诸侯用“旂”(幅面画以交龙,无日月),作为纪功、授勋以及祭祀等典礼时应用。旗常,喻指“国家”、“国制”等。《清朝通志》卷六十八载:“佐领之制,有世袭……其率众归诚功在旗常、得赐户口者,曰优异世管佐领”。
古作旂常。旂、旗、常,皆为古“九旗”名称之一。古代君王以“太常”(旌旗名。九旗中之画日月者,为帝王专用,故称之“太常”以为区别)、诸侯用“旂”(幅面画以交龙,无日月),作为纪功、授勋以及祭祀等典礼时应用。旗常,喻指“国家”、“国制”等。《清朝通志》卷六十八载:“佐领之制,有世袭……其率众归诚功在旗常、得赐户口者,曰优异世管佐领”。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25族之一。驻牧通天河东北岸。东界加迭喀桑,西北邻固察,南接拉布寺、迭达、扎武。有百长1员,属民300余户,耕山庐居。百户驻周均庄。信奉喇嘛教红、白教派。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即“布尔杂补”(469页)。
苗族山歌。男女青年对唱的一种情歌。因歌声高亢,乐曲婉转,能传声较远而得名。可独唱或合唱。流行于黔东南地区,尤以台江地区的飞歌享有盛名。今已成为苗族音乐代表曲调之一。
见“雅尔”(2195页)。
?—1868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凯塘(今凯棠)人。苗族。家贫,少习武功,素有“百人敌”之称。咸丰(1851—1861)初,受白莲教和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与苗民※高禾组织台拱、黎平、古州(今榕江)
古代西北和北方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初见于西周,春秋战国时广为使用。《后汉书·西羌传》:“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䝠、邽、冀之戎,泾北
民国初年内蒙古西部垦务机构。民国四年(1915) 5月13日经袁世凯政府批准设立。内蒙古西部蒙旗土地,自清末委派大臣贻谷办理放垦之后,历被政府视为生财之道,继续垦地敛租。至是复在原“督办垦务公所”、“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