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盏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品甸,即今云南省祥云县城区。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东羌的一支。居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县境)、上郡(治今陕西榆林县东南)。东汉永初年间(107—113),参加羌民大起义。永宁元年(120),从上郡出发,转战于河西张掖等地,被汉护羌校尉马贤击败,死18
《云南志略》误作段兴胄,即“段思良”(1698页)。
? —1732清初文臣。满洲镶红旗人。兆佳氏。康熙四十三年(1704),由笔帖式授礼部主事。五十六年(1717),兼副参领。五十七年迁工部员外郎。雍正三年(1725),迁参领,擢镶红旗满洲都统兼火器营
?—1658清初将领。满族。辉和氏。又作叶克舒。世居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泰松阿子。后金初年,归附太祖努尔哈赤,任牛录额真,隶正红旗满洲。天命六年(1621),随努尔哈赤攻夺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1488明哈密忠顺王。哈密右都督※把塔木儿子,忠义王脱欢帖木儿姐妹之孙。畏兀儿人。成化八年(1472),袭父右都督职,然不得主国事,哈密政令无所出。九年,土鲁番阿力速檀乘隙破其城,执王母,夺金印。
书名。吴长元编著。16卷。该书记载北京史地沿革及名胜古迹,有八旗各佐领驻地、亲王以至贝子公侯府邸所在及逸闻掌故,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光绪二年(1876)刻本及196
见“完颜永蹈”(1151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苏滨水(今绥芬河)流域。康宗完颜乌雅束时(1103—1113年在位),该部勃堇(部长)斡豁不听命,康宗于甲申(1104)年遣完颜斡带往治其事,至活罗海川(今牡丹江)撒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