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野
见“扎也”(190页)。
见“扎也”(190页)。
?—1895清末撒拉族、回族反清起义首领。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平民出身。光绪二十一年(1895),与※比西麦干率众起义,围攻循化城,兵败,被执送兰州杀害。参见“河湟事件”(
清代地区名。指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清朝称维吾尔人为“缠回”,故名。嘉庆九年(1804)所刊《回疆通志》,即为这一地区的方志。其中包括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对村社首领的称谓。由群众推举有威信、办事公道,或劳动生产能手及对敌斗争的英勇者担任。对外代表村社进行各种外交活动,对内调处群众各种纠纷,主持村社性的重大祭祀活动,但决定村
见“纳陈”(1266页)。
见“努尔哈赤”(1262页)。
见“耶律古乃”(1308页)。
唐贞观年间(627—649)太常乐工。疏勒(今新疆喀什一带)人。妙解琵琶,作胜蛮奴、火凤、倾杯乐三曲,声度清美,深受太宗喜爱。高宗(649—683年在位)末,其技逐盛。又为五弦琵琶名手,始用手弹(原以
书名。全名《天方典礼择要解》。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康熙年间(1662—1722)。20卷。前附《采辑经书目》82种。内容分两大部分:前4卷,以《原教篇》开宗,简介伊斯兰教的历史和道统,以阐述“
见“外差”(575页)。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