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2金大臣。本名撒曷辇,亦作撒合辇、撒改。又名乌古、大雅。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南白城)人。女真族。纥石烈氏。开元军节度使撒八之子。沉毅有谋略,娶梁王完颜宗弼女永安县主,深受宗弼钟爱。皇统(11
1255—1304元朝官员。又作哈珊。畏兀儿人。隆兴府达鲁花赤※八丹第四子。通畏兀儿文,善骑射。初事太子真金于东宫。任怯里马赤(通事、译员)。至元二十年(1283),以奉训大夫授詹事院判官。二十四年(
见“段宗榜”(1697页)。
?—1506明代建州左卫首领。又作妥罗,土老。女真族。爱新觉罗氏。汉姓童(佟)。右都督※猛哥帖木儿孙。左都督※董山子。清太祖※努尔哈赤4世祖。明成化五年(1469),降袭父职,为建州左卫都指挥同知。八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
书名。近人徐嘉瑞著。初版于1949年,原名《大理古代文化史》。1962年经作者修改,1978年由中华书局再版。内容有关云南大理地区的古代文化,上溯远古,下迄宋代,尤以南诏、大理国文化最详,书中引用了不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
?—1429明代云南永宁土官。纳西族(一说普米族)。永宁土知州卜都各吉子。建文年间 (1399—1402),父卒,袭知州职。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率香罗、革甸、瓦鲁之、剌次和等4处西番(今普米族
※西羌的一支。又作紫羌。汉魏之际,与白水羌、黑水羌同居于白水流域中上游地区,属阴平郡(治今甘肃文县)管辖。晋时徙居汶山郡广柔、平康县。晋元康八年(298),兴乐县(今四川南坪西)黄石(羝)羌、卢水胡来
瑶人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皆短刃而长柄,以木或竹作刀鞘,多无纹饰,然甚锋利,南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湖南一些瑶人以“钢精”炼制成的“黄钢刀”,可以一挥斩断牛腰。男子外出,通常系于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