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射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奚族之一部分。唐代末年,※契丹崛起,奚族为其所役属,后因不堪受虐,部分西迁妫州(今河北怀来)北山投唐,别为西奚,原部居古北口外琵琶川(今辽宁建昌县境)一带,遂有东、西奚之称。至辽太祖五年(911),为
?—1854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三年(1823),由护军升兰翎长。七年(1827),升护军校。十年(1830),委护军参领。十六年(1836),兼御前乌枪差使。十八年,任副护军参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藏族部落名。位于西藏班戈县境内,北越扎加藏布河,南近巴木错湖,东北临安多县,呈南北长、东西窄之长条形,水草丰茂。最初居民仅数户,后纳木错湖畔牧民陆续迁入,遂形成一大部落,定名“朗如”,意为“来自纳木错
清末内蒙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任务为丈放河东、河西12台站土地。河东为归化站、萨录庆站、托克托县属杜尔格站、和林县属林格站等6站,河西为东素站、萨拉齐属吉克苏站等6站。计放出已垦地
封爵名。(1)辽统和八年(990)圣宗封党项首领、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为此爵。(2)统和二十八年(1010)圣宗封党项首领、西平王李德明此爵。开泰十年(1021)圣宗复封德明为大夏国王。(3)辽景福元年
蒙古族传统居住习俗。蒙古语音译,单数为“乞鲁额”,意为聚马处。最早见于《蒙古秘史》。《元史》等亦有记载,其注云:“禁外系马所也”。指成吉思汗在宫帐外设一系马所,由专人管理,马匹不得进入禁区。从古代至清
见“铁哥”(18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