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见“整庄”(2547页)。
清代喀什噶尔与布鲁特(柯尔克孜)、浩罕等互市场所。道光八年(1828)置。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西喀浪圭卡伦外明约洛地方。设都司、守备各一员,稽查官兵200名驻札。亭设贸易章京。商队前来贸易,由官
官名。前秦建元十九年(383),苻坚设少年都统,率领青年兵进攻东晋。末年,少数民族地区统治者以此为官号,有河西鲜卑大都统之称。唐后期设诸道行营都统,为各道出征兵统帅,此后又在都统之上设都都统。辽、金时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清代满族女诗人。揆叙妹,侄永寿,雍正时官兵部左侍郎。著有《绣余诗稿》。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纳西”、“纳”、“纳汝”、“纳日”。他称“摩沙”、“末些”、“么些”等。主要聚居于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维西、中甸、宁蒗、德钦、永胜、鹤庆、剑川、兰坪等县和四川盐源、盐边、木
见“撒尼泼”(2492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是单于重要辅臣,为※“六角”之一。位在左右温禺鞮王之下,多由单于子弟充任,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晋代作渐尚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左右朔方王之上。
傈僳语音译,意为“亲人离别调”。傈僳族民歌曲调名。通常在亲人离家远行送别时送行人与被送行人之间对唱。内容为互嘱分别后注意安全、保重身体、照料好大小事务,并请神灵保佑,使全家内外无灾无患,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