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1869清代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达尔罕王旗人。咸丰(1851—1861)年间,和赵保承(绰号二喇嘛,蒙古人)等发动起义,后与喀喇沁右翼起义首领白凌阿联合,发动蒙汉群众与清军作战,转战各地。同治二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
清卫拉特蒙古青海和顾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硕实汗第七子。驻牧青海和硕特右翼,为青海和硕特8台吉之一。顺治六年(1649),因助清军讨河西并招降西宁城,获赐“巴图尔额尔德尼岱青”号。为清外札
见“赤成仁钦”(1013页)。
明代白族学者和诗人。字德懋,号高河。云南大理人。白族学者※李元阳婿。嘉靖十九年(1540)中举,官通判,历官知州,后归乡里。从李元阳、流寓杨慎游学。著《行剑子》、《叶榆檀林志》,诗集有《南霞集》、《乘
亦名《皇朝文献通考》。书名。清代官修。30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五十一至五十二年(1786—1787)成书。体例与《续文献通考》同,亦为26考。记载清太祖天命元年(1616)至清高宗乾隆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书名。1卷。清傅明撰。该书为作者官凤凰城(今辽宁凤城)城守尉时所作,叙述辽东及朝鲜史实,其中有八旗驻防、辽东物产、风俗、轶事,对满族史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有《辽海丛书》本。
甘肃省方志。近人杨思(字慎之,会宁人)、张维(字鸿汀,临洮人)编撰。130卷,卷首1卷。始修于1929年,1937年成书,约450万字。原稿现存甘肃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典章制度截至民国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