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杂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草场内划出几小块专供※头人与大差巴饲养幼畜者。租借差巴草场放牧牲畜的※堆穷或过往行人,须向差巴交草钱。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草场内划出几小块专供※头人与大差巴饲养幼畜者。租借差巴草场放牧牲畜的※堆穷或过往行人,须向差巴交草钱。
?—1899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噶奇特氏,字雨三。光绪初(1875—1908)以佐领随军克黄田,复乌鲁木齐诸城,擢协领。先后于呼图壁、头屯河、玛纳斯等地镇压回民起义。晋副都统。历任巴里坤、乌鲁木齐
著作名。唐鱼孟威(唐末时人,曾任彬州刺史)撰。唐咸通九年(868),孟威以防御使主修灵渠(在今广西漓江上游),次年竣工并撰是文。内容记叙灵渠修建历史以及此次重修的宏伟工程及其在交通水利上的重大作用。为
明代云南马龙州土官。彝族。原土知州安崇子。洪武四年(1371),父卒,因年幼,由母萨住赴京告袭。十六年(1383)十月,核准。二十七年(1394)八月,奉旨袭马龙州(治今云南马龙县)土知州。
约1790—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都统成德子。字静安。袭侯爵。嘉庆间,历任按察使、布政使、河南巡抚。任内,于南阳筑马营坝防汛,因堵御不速革职。道光五年(1825),擢两江总督,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1—1184,凡4年。
见“排瑶”(2037页)。
见“和世㻋”(1445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玉树二十五族之一。驻子曲河下游。东接扎武,南界昌都,西抵囊谦,北临拉休。有百户1员,驻囊结载寺;百长2名,属民400余户。耕牧兼有,田多牧少。信奉喇嘛教黄、白二教派。归西宁办事
见“贾尼别克”(18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