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母部
见“嵓母部”(2220页)。
见“嵓母部”(2220页)。
①(?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执政时期,任卓尼尔职,管辖近拉萨之占达、墨竹工卡、乌苏、江堆达、鹿马岭五塘等处驿站,后参予珠尔默特谋反,阻断台站,断绝中央与西藏的文书往来。
辽圣宗天辅皇帝耶律隆绪年号。983—1012年,凡30年。
后赵义阳王石鉴年号。350年,凡1年。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见“阔端”(2273页)。
见“土鲁番”(68页)。
①吐蕃时的一种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khri sde”。约七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五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这种万户多见于河陇吐蕃占领区。如在
?—506北魏起义首领。又作王法智。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拥兵两千,自号王公,后举秦州主簿羌人吕苟儿为主,改元建明,置百官,攻周邻
?—1215金大臣。本名福兴,亦作复兴,字维明。女真族。完颜氏。益都尹郑家之子。幼好学,通经史。袭塔割剌讹没谋克。大定十五年(1175),选充符宝祗候,历任笔观直长、中都右警巡使、皇太孙(金章宗)侍正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