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庞古鉴
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改太子侍丞。翌年,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右三部司正。章宗立,累迁尚书户部侍郎,兼翰林直学士。转同知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明昌五年(1194),奉诏重修新律,为校定官。九月,以吊祭使出使南宋。使还,拜参知政事。卒于官。谥文肃。
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改太子侍丞。翌年,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右三部司正。章宗立,累迁尚书户部侍郎,兼翰林直学士。转同知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明昌五年(1194),奉诏重修新律,为校定官。九月,以吊祭使出使南宋。使还,拜参知政事。卒于官。谥文肃。
书名。俄国莫·阿·捷连季耶夫著。1906年彼得堡版。全书分3卷,约150万字。第一卷叙俄国沙皇彼得一世为寻找沙金,进军叶尔羌(今新疆莎车),4次出兵攻打希瓦,并自18世纪初年起,相继进犯中国准噶尔地区
《魏书》等氐族部落首领的称呼。据《魏书·氐传》所载,氐族诸部“秦汉以来,世居岐、陇以南,汉川以西,自立豪帅”,管辖部落事务,各不相属。魏晋后,多受各王朝官爵,或自封官号,此称渐废。
见“福山卫”(2412页)。
一作拽剌。五代时期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前首领※扫剌子。后唐明宗天成四年(929),父死代立。与后唐友好,常遣使往来。后唐灭亡前夕,于清泰二年(936),欲背后唐投契丹,得后唐末帝李从珂抚慰。年底,后唐亡
即“他漏河”(574页)。
满语音译,意为“步下”或“步行的”。一作“雅法哈”。清代曾称散处山野仅以纳貂为役的广大鄂伦春猎民为“雅发罕鄂伦春。”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扎武、拉达、布庆3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驻牧通天河南。东界川边邓科;南界川边同普县,西邻苏尔莽、拉休、迭达;北接加迭喀桑。原有百户3员,百长6员(一作12员),属民500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
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第四祖萨班·公哥监藏班藏卜(又作贡噶监赞,1182—1251)尊号。元朝建国前,蒙古人崇奉土著信仰,遇有军政大事,由族、部首领延请巫师术土祈祷祝愿,称为祭天长老。藏文史籍载:萨班应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