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
见“戴辣”(2574页)。
见“戴辣”(2574页)。
见“斡儿乞纳”(2427页)。
见“宣简皇后”(1747页)。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第四子。初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康熙十年(1671),噶尔丹自西藏归,杀车臣,逐卓特巴巴图尔。为避害,徙牧青海。依青海和硕特部。后别分旗置佐领,为青海
即“段就六眷”(1700页)。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1040—1096宋代唃厮啰政权第三代继嗣者。又作阿令骨、阿骨,清代译作鄂特凌古。生于于阗(今新疆和田)。少从母掌牟瞎逋至青唐(今青海西宁)。因其母事董毡,故为养子。早年随侍董毡左右,勇敢善战,屡立战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即“东西曹”(51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清代水名。一作钮满河。黑龙江北岸支流,在精奇里江东,前苏联称布列亚河。本为中国境内之水,其流域,唐代为黑水靺鞨分布区,此后为女真人居地。清咸丰八年(1858),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瑷珲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