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北段顶巅东侧的一个天然石洞。“嘎仙”,亦作“嘎珊”、“嗄新”、“嗄辛”等,鄂伦春语音译,词义未详。一说为满语音译,意为“屯”或“乡村”,昔对鄂伦春族居住的自然村(屯)之称呼。该洞位于内蒙古鄂伦
藏语音译。意为“土司的贴心人”。清代四川嘉绒地区土司属下大头人之藏称。多为土司后代,世袭。有封赐的土地、村寨及农奴。不纳粮税。其职责为代理土司调解纠纷、收粮;土司绝嗣或年幼代为摄政;由土司指定在土司官
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
?—1170西夏大臣。本宋朝西安州(今宁夏海原西)通判。夏元德八年(1126)九月,夏军破西安州时,率兵民降,任权知州事。大德三年(1137),以女献崇宗为妃,擢静州防御使。四年八月,女册为皇后,升静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西陲总统事略》作辉迈拉虎。《塔尔巴哈台事宜》作辉迈拉呼。位于斋桑泊北,额尔齐斯河西岸,与东岸和呢迈拉虎卡伦东西相望。这里从清乾隆朝起,是中国新疆东北边卡。
书名。罗福苌、罗福颐撰,14卷。本书以元脱脱《宋史·夏国传》为基本史料,旁搜别史及有关史书记载西夏史事者约50余种为注,略仿裴注《三国志》例,不厌其详,并记其所从出。罗福苌始撰,稿未及5卷而病逝。其稿
861—897唐代南诏第十二世王。又名法、法尧。乌蛮,蒙氏。祐世隆子。乾符四年(877),父卒,袭王位。遣陀西(南诏官名)段琷宝诣邕州节度使率谠处请修好。未几,攻掠西川。五年,改元贞明,后又改元承智、
青海伊斯兰教第二大清真寺。位于青海循化街子村西。建于明初,后屡经扩建。寺内最高建筑邦克楼,高三层,六角带斗拱屋顶攒尖作轿子项式,屋脊处覆以绿色琉璃瓦,自成一院。礼拜殿有前卷棚、大殿及后殿三部分,大殿与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见“脱罗”(20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