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鲁剌
即“完颜永中”(1150页)。
即“完颜永中”(1150页)。
地名。又名宾巴,即达隆宗。在硕板多之南200余里,辖地自拉子起至鲁工拉大山根拉哩止。原属西藏所辖,委第巴2名管理。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进藏,其地喇嘛、第巴等人归附,承办粮差。清留驻官兵镇摄,并
见“古木河卫”(441页)、“可木卫(一)”(491页)、“古木卫”(440页)。
?—1153金宗室、大臣。本名梧桐。女真族。完颜氏。辽王※完颜宗干子,※海陵王弟。皇统七年(1147),为左副点检,转都点检。九年(1149),为会宁(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牧,改左宣徽使。海陵王篡位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1327元武宗皇后。蒙古弘吉剌氏。脱怜子进不剌之女。武宗至大三年(1310),册为皇后。仁宗皇庆二年(1313),立长秋寺,掌宫政。卒,追谥宣慈惠圣皇后。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
见“窝集部”(2297页)。
西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为西夏党项语译音。夏广运二年(1035)西夏主李元昊立制。男子15为丁,凡2丁取正军1人,负担(随军杂役)1人为1抄;4丁为两抄。
1740—181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宜轩。大学士温福子。监生出身。乾隆四十五年(1780),擢内阁学士。五十二年(1787),授陕甘总督。五十六年(1791),清军征廓尔喀,道出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