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见“叔孙建”(1380页)。
即“完颜昂”(1144页)。
见“海青牌”(1939页)。
十六国之一。铁弗匈奴所建。该部为南匈奴单于裔,右贤王去卑之后。世居今陕西北部长城内外,以游牧为业。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为北魏所破,在※赫连勃勃率领下臣附于后秦姚兴。安帝义熙三年(407),举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此词源于唐代,意为“各色各目”、“诸色名目”、“种类”等,有时亦指“姓氏稀僻者”。元代成为对西北各族、西域以至欧洲来华各族人的统称。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臣民大体按
傣语音译,意为“地方”、“坝子”。一般指傣族居住的河谷平坝。往往一个坝子就是一个勐。云南西双版纳共有30多个勐,旧时设大小土司,傣族称之为“召勐”(一方之主),其建制大者相当于区,小者相当于乡。曾是西
抗日战争时期傅作义部队在绥西阻击日军的战役。1940年1月,日军企图消灭傅作义部队,从平绥、同蒲路沿线各地调集日军3万余人,配有汽车近千辆、坦克数十辆及大炮飞机等,分三路向河套地区进犯。傅作义部避敌锋
见“骨咄”(1660页)。
云南编年体史书。清倪蜕(本名羽,字振九,江苏松江人)撰。康熙五十四年(1715)从巡抚甘国壁入滇为幕僚,后居昆明西郊至逝世。自序作于乾隆二年(1737)。有道光二十六年(1846)倪氏家刻本、清云南图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其形细长似鸡腿,故名。有的上下器径近似,有的上粗下细。一般为直口,短颈,溜肩,平底。是盛水或奶的容器,反映了契丹的游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