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喀尔喀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汉西域大宛国王。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因兄毋寡被杀,汉贰师将军李广利等扶立其国贵人昧蔡为王。后大宛贵人相约杀昧蔡,拥其为王。即位后,遣子入侍汉廷,并与汉约定,岁奉献天马2匹。
见“萧海瓈”(1998页)。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锡伯族婚礼主持人。意为“迎亲爹”。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婚礼前夕,男方须聘请亲戚中有声誉、善于辞令、属相与新娘不相克的男女各一位,担任“奥父”和“奥母”,由其共同主持和交涉有关迎亲事
见“萧孝友”(1994页)。
满族堂子祭祀之一。为皇室或皇帝个人祭礼。每年四月初八举行。其礼:司俎官率执事人等自大内请佛至堂子祭神殿,陈香、灯,献糕、酒,设盥盘浴佛,酌献,致祷。是日,大内及官军民等不祈祷、不祭神、不宰牲、不理刑名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见“茹茹公主”(1602页)。
蒙古语音译。“伊儒音”意为“普通”、“一般”,“宝得”意为“大牲畜”。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定期征收的一种赋税。每年春秋两期以※“宝得”为单位征收。征收赋税不是根据属民是否能承担,或承担的轻重,而是
参见“里”(10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