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婚礼
朝鲜族传统庆婚习俗。亦称“归婚礼”、“回卺礼”。指夫妇结婚60周年纪念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举行隆重仪式,为盛大婚席。老夫妇身着婚礼服,近亲子孙由长子带头依次走到宴席前,向老人叩头敬酒。继由宾朋行礼敬酒,祝贺老人和睦长寿。礼毕,欢歌载舞,庆贺一天。依俗,只有子女、老夫妇皆健在,才能举行,故能过“回婚礼”者极鲜见,常有地方官员到场祝寿。
朝鲜族传统庆婚习俗。亦称“归婚礼”、“回卺礼”。指夫妇结婚60周年纪念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举行隆重仪式,为盛大婚席。老夫妇身着婚礼服,近亲子孙由长子带头依次走到宴席前,向老人叩头敬酒。继由宾朋行礼敬酒,祝贺老人和睦长寿。礼毕,欢歌载舞,庆贺一天。依俗,只有子女、老夫妇皆健在,才能举行,故能过“回婚礼”者极鲜见,常有地方官员到场祝寿。
见“潭马”(2528页)。
地名。傣语音译,“德”意为“下面”,“宏”意为“怒江”(潞江),合称“怒江下游地方”。指云南潞西、瑞丽、盈江、梁河、陇川一带傣族地区。现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简称。属古“乘象国”(“滇越”)。东汉
官名。开元二年(714)置于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南高昌古城)。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天山军之长官。辖兵5000、马500及所属各守捉、城、镇驻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和礼霍孙”(1448页)。
?—前103西汉匈奴都尉。又作董荼吾。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偕王敞屠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礼遇,被封为散侯,赐食邑1100户。太初二年(前103)、卒,子安汉、孙贤相继袭爵。
?—1858清末将领。字梅芳,河南郑州人。回族。幼年丧父,家境贫苦,好学习武。道光十一年(1831),以力大善射举于乡。次年中武进士。以蓝翎侍卫授山西吉州(今吉县)营都司。咸丰二年(1852)调河南、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香堂、水田。即罗罗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景东、景谷、普洱、墨江、临沧、江城、保山、龙陵及云县、华坪等县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长的副职。亦称手达。辅佐和硕达(族长)《管辖台吉、塔布囊及族内事务。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直接隶属旗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