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臣汗乌默克之叔朋素克附清,授济农,翌年,授札萨克,三十年封固山贝子。三十五年(1696)以从征噶尔丹功晋多罗郡王,仍留济农号。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喀尔喀世爵,诏视内札萨克四十九旗例,准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车臣汗乌默克之叔朋素克附清,授济农,翌年,授札萨克,三十年封固山贝子。三十五年(1696)以从征噶尔丹功晋多罗郡王,仍留济农号。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喀尔喀世爵,诏视内札萨克四十九旗例,准世袭罔替。
松赞干布(617?—650)辅政名臣之一。藏文创制者。吐蕃人。大臣屯弥阿努热嘎达之子,生于今隆马宗之聂地。曾奉命先后出使唐及尼婆罗(今尼泊尔),迎娶唐文成公主及尼婆罗公主,为增进汉藏及尼藏之间友谊做出
※“侬峒起义”后期首领侬智高的封号。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侬智高”(1462页)。
宋代汉族对党项族部落族帐人户的称谓。与生户相对。一作属户。指唐代后期开始内迁并散居于今甘肃、宁夏、陕西北部、内蒙古等地靠近汉族聚居地区,或入居州城与汉族杂居,从事农业、手工业的党项羌人。有的党项贵族地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台吉敦多布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五十五年(1716),由郭多里巴勒噶逊督运粮赴军,以功赉币。雍正元年(1723),与同部
清代医家。字向午。山东益都(今属青州市)人。回族。县学生。世代业医,本人尤精其术,寓居济南50年,人呼为“青州卢扁”。著有《马氏医案汇钞》一书。
书名。清西清(满洲镶蓝旗人,字研斋)撰。8卷。嘉庆十五年(1810)成书。初刻于光绪二十年(1894)。作者精通满汉文字,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齐齐哈尔义学教习,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即“称海城”(1882页)。
唐吐蕃军政建制。始建于七世纪赞普松赞干布之时,不在“五如”之内,属一直辖区,分上下两部,上香雄辖沃久帕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突厥的交界处;下香雄亦辖有古格等5个千户所,辖区在吐蕃与苏毗的交界处。香
官名。西汉始置。秩比2千石。武帝元狩(前122—前117年)年间,匈奴为汉将霍去病所败,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附汉,被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助汉侦察匈奴,汉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