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墨竹工卡”(2509页)。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1359元末将领。字苍崖。畏兀儿人。高昌亦都护※巴而术阿而忒的斤后裔,驸马都尉、中书丞相、高昌王雪雪的斤孙,驸马都尉、江浙行省丞相、荆南王朵儿的斤子。好学、善草书、工画龙、晓音律。初以父荫授同知信
书名。一译《蒙古人的历史》。13世纪时天主教方济各会教士普兰·迦尔宾(P1ano Carpini,约1183—1252,意大利人)著。1卷。1245年,作者奉命携教皇英诺森四世致蒙古大汗信东行,次年四
见“达利水”(727页)。
见“扎也”(190页)。
1841—1897清朝地方官员。字楚卿。广西西林县那劳村人。壮族。西林县团总岑苍松之子。青年时助父于地方组织团练,后随兄※岑毓英带团练入滇助清军镇压当地各族人民起义,封知府。同治二年(1863)三月,
金大臣。奚族。萧氏。以谄谀,有宠于金熙宗及悼平皇后,累官至参知政事。皇统九年(1149),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鸥尾,火烧内寝。翰林学士张钧代熙宗起草罪己诏,因钧非其同党,以乱译文字之意诬钧借机辱骂熙宗
见“木箭”(255页)。
明代四川卫所名。又称小河千户年。宣德四年(1429)正月置。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山河营。时,松潘卫指挥使吴玮以松潘地方广远,兵力寡弱,控制为难,且山高谷深,道路崎岖,猝有缓急,通报不易,奏请增兵设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