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鲁所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
书名。又称《李蜀书》。晋常璩撰。9卷。一名《汉之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为10卷。《史通·古今正史》:“常璩撰汉书10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故有《汉之书》10卷与《蜀李书》9卷之别。流传不
即“陶新春”(1960页)。
即※驱口所置的驱口。元代某些驱口可以有自己的产业,与本使主分居时也可以购卖驱口为自己服役。此类为驱口服役的驱口称重驱。购置重驱的驱口对重驱享有所有权,可以将他们释放为良。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交换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人。不是固定职业,任何人都可以从中撮合,一般是由能说会道,多少了解一点市集行情者充任。主要为买卖双方议价,或代为计量,或从中撮合促成买卖与交换。
古族名。一说为余吾、无皋二戎之合称。在今山西上党壶关县和纯留县有无皋、余吾二城,即其居地。为狄鬼方的一支。商太丁四年,为周王季历(文王之父)所破,族衰。
见“耶律璟”(1304页)。
?—1901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中旗人。父卒,袭土谢图亲王爵,任哲里木盟盟长。为人凶恶残暴,生活奢侈腐化。不仅滥肆征敛旗民牲畜财物,且借外债五六十万两,购买昂贵的珍玩服饰和竹石花木,修建王
见“惕隐”(2104页)。
1901—1968又化名吉岱峰、王西、赵福等。内蒙古土默特旗三两村人,蒙古族。8岁起读私塾,1915年入土默特高等学堂。“五四”时期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参加和领导学生反帝爱国运动。1920年入归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