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勒河卫
见“忽里卫”(1488页)。
见“忽里卫”(1488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1697—1763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策凌旺扎勒、仓吉杰贝洛旦。藏族。拉萨北部达隆人。属喀司族系。阿旺仓巴之子。后因家族纷争,改名多喀,故又称多喀夏仲才仁旺杰。自幼聪慧,善习书法、历算。嘉庆十六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
朝鲜族丧礼之一。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给死者净身,换寿装谓之“袭”。入棺事宜,谓之“殓”。袭的具体做法是:病人死后,脱去当时所穿衣服,用泡紫檀香水,按头、手、上下身顺序擦洗全身。梳好头发,将落发存于标有“
※葛逻禄三姓之一。参见“葛逻禄”(2184页)。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今青海循化境。属河州卫。其族人因早即归附明廷,故又被称为“熟番”。隆庆二年(1568),其族受蒙古部抢掠,损失严重。入清后,归青海循化厅管辖。
书名。金李俊民撰。10卷,内诗3卷,文7卷。俊民,泽州(今山西晋城)人,字用章。承安五年(1200)进士,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教授。金迁都后,隐于嵩山,自号鹤鸣道人。金亡,元世祖忽必烈征聘不就,卒赠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即“乌黎”(3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