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布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否则会招惹鬼蜮。亦可在妇女负重时保护衣服及御寒护腰。流行于西藏门隅北部地区。妇女如不披此物和不戴帽被认为“鬼人”,严禁入他人家。
门巴族妇女服饰。门巴语音译,意为“披挂在背部的整张毛皮”。相传唐代文成公主入藏时背披毛皮,当地妇女竞相仿效,后相沿成俗。一般为牛犊皮,岩羊皮或麂子皮等,以周围有白毛者为佳。民间以为妇女出门必须披挂此物,否则会招惹鬼蜮。亦可在妇女负重时保护衣服及御寒护腰。流行于西藏门隅北部地区。妇女如不披此物和不戴帽被认为“鬼人”,严禁入他人家。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
十六国时期陕西关中渭北地区羌人的总称。分布地区西起陕西旬邑马兰(栏)山,东至大荔、合阳、李润堡、杏城为主要居地。首领称王。有北羌王盆句除、北羌四角王薄句大等,曾掀起反抗前、后赵的斗争。
旧时鄂伦春人对各种神灵的统称。鄂伦春语音译,“神”之意。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信仰的神很多,神偶有木制、画在布或纸上、绣在布或狍皮上三类,又有供在室内、室外之分。木刻神为“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共和县西南部,南连兴海县,东、北邻都秀千户部落,西接乌兰、都秀县。为海南地区已解体的郭密千户部落之一部分,郭密千户住牧该部内,并直接管辖部分牧民,百户内部事务由切吉百户管理。下辖切
即“段功”(1692页)。
地名。亦名洛喀。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原为西藏南部,羊卓雍以东和雅鲁藏布江以南地区之俗称。现为西藏自治区五个地区之一。辖乃东、贡噶、扎囊、桑日、加查、朗县、穷结、曲松、浪卡子、错那、洛扎、隆子、错美十三
?—1688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兵部尚书噶达浑之子。顺治十四年(1657),袭父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为王府长史。康熙九年(1670),任正红旗满洲都统。十四年(1675),授镇安将军,驻防河
见“俺答汗”(1884页)。
蒙古部名。《明史》又译作“哈剌嗔”。成吉思汗功臣济拉玛(者勒蔑)七世外孙和通姓乌梁罕氏,有众6千户,游牧于额沁河,始称所部为喀喇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察哈尔林丹汗虐其部,和通后裔苏布地与万丹卫
又称军马田地、军马田。明代西北地区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及西宁三卫“纳马之族”(向中央王朝交纳马匹的民族)所垦牧的田地。按政府规定,这些土地可以马代赋,只纳马,不纳粮,不出差科,不编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