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越国公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被唐皇封为越国公、开府仪同三司。见“皮逻阁”(671页)。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皮逻阁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被唐皇封为越国公、开府仪同三司。见“皮逻阁”(671页)。
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子,文王※大钦茂弟。唐开元二十七年(739),奉文王命朝唐,获厚遇,唐玄宗于内殿宴饮、授官、赐袍带,留作宿卫。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蒙古语音译。意为福荫、洪福、伟大、神圣、威力。明代蒙古人尊称元太祖为“索多成吉思汗”。瓦刺首领※脱欢欲夺取汗位,在※八白室内说:成吉思汗是索多,自己亦是※索岱后裔(指其远祖母为成吉思汗的公主)。嘉靖十
?—1453明代蒙古郭尔罗斯部首领。一作彻卜登。郭尔罗斯为兀良哈属部,故明人称之为“兀良哈之沙不丹”。其女阿勒塔噶勒沁为脱脱不花之妻,生摩伦台吉,因与部属私通,被脱脱不花刺伤耳鼻,休遣回娘家,双方从此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见“真珠叶护可汗”(1819页)。
见“冷边土司”(1119页)。
亦作古木河卫,见“可木卫”(491页)。
古县名。①西汉置充国县。东汉初省入阆中县。汉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年)复置。献帝初平四年(193),析出南充国县,后随称原充国县为西充国县。因境内多“蛮夷”,故加“国”字。沿用至晋代。南朝宋改为西国县
?—1832清朝大臣。字复亭、见吾、晴雪。满洲正蓝旗人。钮祜禄氏。嘉庆二十五年(1820)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右庶子。道光四年(1824),大考一等,擢翰林院侍讲学士,迁少詹事。办事诚直,敢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