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儋耳
见“儋耳国”(2516页)。
见“儋耳国”(2516页)。
渤海王国置。为率宾府所辖3州之一。州治故址在今绥芬河下游双城子(前苏联乌苏里斯克),但亦有他说:或说为双城子对岸的克拉斯诺雅尔山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附近或说即大城子;旧有说在长白山鄂多理城(即今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原喀喇沁部贵族之裔。兄达希于崇德(1636—1643)初,率众归清,授牛录章京世职。后达希获罪,以其袭职。五年(1640),从征明松山,屡立战功。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山
1377—1447中亚帖木儿汗国苏丹。先世蒙古巴鲁剌思部贵族。异密※帖木儿第四子。1397年,受命驻守呼罗珊(指波斯东部阿姆河以南地区),居哈烈(今阿富汗赫拉特)。1405年父死后,与兄米兰沙分领汗国
见“哈烈”(1630页)。
吐蕃官名。藏文写作“lo tsaba”,有两种含义:在佛教界指专译佛经的“译师”;在官场指专管翻译或译写往来文函之职,或称作“译人”、“通事”。后世又称之为“舌人”(担任口译工作者)。
明代女真叶赫部始祖。明宣德年间(1426—1435)人。蒙古族,土默特氏(一说即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打叶)。宣德间,随阿鲁台部东移,进入塔里木卫忽剌温张地(今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碱场),改姓纳喇,遂
参见“藏币”(2567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约1205蒙古国建立前札只剌部首领。又译札木哈。号“薛禅”(贤者)。与铁木真(成吉思汗)同宗,均为孛端察儿后裔,俱属尼伦蒙古。合剌合答安之子。父死,嗣为部长,率部驻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畔。为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