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瑶局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所谓“化瑶”收效甚微,却对瑶民大量敲榨勒索。后又改称安化局。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所谓“化瑶”收效甚微,却对瑶民大量敲榨勒索。后又改称安化局。
见“玉木忽儿”(476页)。
辽代宫户中身份较低的一种人户。来源有二:一为从诸斡鲁朵户中析出者;二为诸色人犯罪没入者。多充宫中杂役,凡承应小底、司藏、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役,及御帐、皇太后、皇太妃、皇后、皇太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祭仪。俗称“送魂”。亦作“了档子”。“档子”,赫哲语音译,指人死埋葬后,其晚辈仍将死者生前用的被褥放在原处,晚铺开,早叠起,炕上供着斟满酒的杯子、烟袋、食物等,供其享用。流行于今黑龙江
回族社团。1931年在南京成立。由王曾善等人发起。以联络感情,研究学术,促进教务、服务社会为宗旨。主要工作为:研究伊斯兰教各种学术;研究三民主义,使之与伊斯兰教义互相参照;征集并介绍有关之书报;推进教
古镇名。北魏初期所置军事重镇,以镇抚氐、羌等族。在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白龙江北岸。太平真君九年(448),改为白石县。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清初对尼布楚(前苏联涅尔琴斯克)以东黑龙江上游森林地区诸狩猎民族的总称。因其世居山林以狩猎为生而得名。为元代“林木中百姓”的一部分。今我国鄂伦春、鄂温克等族皆属之。
即“完颜陈和尚”(1165页)。
1308—1366元朝大臣。字彦明。蒙古逊都思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赤老温后裔,脱帖穆耳子。顺帝元统元年(1333)进士,任将仕郎、台州路录事司达鲁花赤(镇守官)。首倡建孔子庙,请名儒掌教。至正元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