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龙傣族反土司斗争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求救,局长柯树勋率陆军警备队到勐龙,一面以优势兵力包围抗暴群众,一面采取分化措施,瓦解起义群众,使起义队伍解体。但起义仍取得一定胜利,迫使当局减免当年官租一半。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求救,局长柯树勋率陆军警备队到勐龙,一面以优势兵力包围抗暴群众,一面采取分化措施,瓦解起义群众,使起义队伍解体。但起义仍取得一定胜利,迫使当局减免当年官租一半。
见“艾克木汗”(437页)。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18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维文史籍称阿合买提王伯克。库车人。郡王伊萨克子。道光七年(1827),授六品伯克、二等台吉。后署阿克苏阿奇木伯克。时值玉素普和卓率浩罕兵入侵,以捐粮马助官军,授一等台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
清与明朝的重要战役之一。天聪五年(崇祯四年,1631),清军攻战大凌河之后,明与清在辽西的战局较长时间处于相持状态。清军徘徊于锦州、右屯卫之间,而在其他方向却颇有进展,臣服朝鲜,进兵蒙古,铲除后顾之忧
见“和硕特南右翼后旗”(145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雅鲁卫。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千户皂化归明。永乐六年(1408)三月,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在雅兰河(前苏联滨海边区塔乌河)流域。万历四十二年(1614),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修撰。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成
见“鄂博”(2048页)。
元朝将领,唐兀氏。著名弓匠小丑之孙。曾从万户也速䚟儿、玉哇赤等累战有功,授前卫亲军百户。积官昭信校尉、芍陂屯田千户所达鲁花赤,后以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