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役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见“楚臣嘉措”(2349页)。
见“妫水”(1261页)。
寺庙名。又称“噶迥多吉英寺”。地处拉萨河下游南岸的热玛冈村,自拉萨西南行约两公里处。建于赞普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时。该寺早已破败,唯噶迥寺建寺碑尚保存完好,碑文共藏文57列,字迹清晰,内载
约1546—1615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女领主。又称大成比吉。※俺答汗孙※把汉那吉(大成台吉)妻。隆庆四年(1570),随把汉那吉至大同投明,受到明朝厚待。同年、俺答汗与明朝达成和议,遂同归土默特。奉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设置之朵儿必河卫均作都尔弼卫。
古族名。即“回鹘”。参见“回纥”(780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世居东布特哈莽鼐屯(今黑龙江讷河县)。※色楞额之弟。咸丰十年(1860),以委防御从征河南,镇压义军,赏戴花翎,官二等侍卫。同治十二年(1873),以帮统率察哈尔蒙古八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尔固突。周文帝※宇文泰子。少好经史,解属文。武成元年(559),封滕国公。建德(572—578)初,进位柱国。三年(574),进爵为王。六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