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西夏陵园中的建筑遗址。位于陵区的北部。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400米,东西宽约200米,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为庭院式建筑群,院内有殿堂、厢房等建筑基址。基址上和周围散布着许多西夏时代的琉璃砖瓦和陶瓷碎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郭芒寺”、“赞布寺”。在青海大通县。由西藏赞布顿珠嘉措在青海厄鲁特蒙古首领资助下,于顺治七年(1650)建成。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进京朝觐,返藏时亲临此寺,讲
※叶尔羌汗国官员。初任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总督。※拉失德汗第四子。1570年受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与马黑麻速檀等进攻吐鲁番,俘马速速檀还,※东察合台汗国亡。在吐鲁番时,曾向明朝遣使进贡。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之一。原件见伯字1078号卷子。按内容此件亦可称“悉董萨部落土地纠纷诉状”。全文37行,系残卷。记载汉人部庸与贵公发生土地纠纷,因不易解决,遂将土地献给藏族官员罗热多赞,后二人由诉讨
即“珠崖”(1787页)。
书名。初称《伊犁总统事略》。原为汪廷楷辑编,后经祁韵士改订,嘉庆十三年(1808)由伊犁将军松筠审定。全书12卷。一卷叙清廷统一天山南北及伊犁设防兴屯经过。二卷为天山南北路图说。三卷叙南北路境域、山水
元明哈尼族土司。旧为七溪、溪处甸部。元初归附后,合思他(陀)、伴溪、七溪三部立斡泥路。后为溪处甸副万户。明初改为长官司。据正德《云南志》卷四载,该司旧七溪、溪处甸部,本部,后头人官桂兄弟分为3部,溪处
即“交州异物志”(876页)。
官名。府照磨为知府属吏,职掌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头目为之,秩从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以冠带,准世袭。职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本辖区内有关事务,助理守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