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见“巴达哈伤”(414页)。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
杂记。桂馥(字米谷,号雩门,山东曲阜人)撰。1卷。嘉庆二年(1797),馥任云南永平知县,此为其在滇足迹所到之记事,收入其所著《札璞》,列为卷10。嘉庆十八年山阴李柯溪刻之。此刻本已难得。光绪九年(1
见“肇州”(2482页)。
裕固语称“杨恩开楞”。旧时裕固族婚俗。流行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等地区。女子长到15或17岁时,须举行戴头仪式(似成人礼)。父母事先请喇嘛根据姑娘的属相和生辰选择吉日良辰,一般在夏历腊月初八,天刚亮时
傣语名“塔糯”。傣族小乘佛教古迹。在云南西双版纳景洪曼飞龙村后山顶上。建于傣历565年(公元1203年)。相传由3位印度僧人设计,勐龙头人祜巴南批主建。由1座母塔,8座子塔组成。主塔高16.29米,8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又称光塔寺。俗称狮子寺、龙凤寺。位于广州。与泉州清净寺、杭州真教寺、扬州清真寺并称为中国东南地区四大古寺。相传始建于唐贞观年间,一说建于宋代,元朝至正十年(1350)以及明清两代
即“段辽”(169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藩卫,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蜡匝族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充长官,管理族部事务。详见“蜡匝簇长官司”(2452页)。
见“张堡城”(1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