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应圣公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
见“格桑嘉措”(1809页)。
1589—1648清初将领。满族。富察氏。世居额宜湖。阿尔图山子。初随父取萨齐库城,杀部长喀穆尼堪,招抚300人归清太祖努尔哈赤,隶镶白旗满洲,任佐领。后金天聪二年(1628),从岳讬贝勒伐锦州,略松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津卫。永乐十三年(1415)八月,与忽鲁爱等3卫同时设立(次年八月又载该卫设立),以木良苦为指挥,赐诰印、冠带等物。辖前苏联境内黑龙江支流阿纽依河流域(一说今吉林省
?—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并、安二州刺史尔朱侯真孙,华州刺史尔朱买珍子,尔朱荣从弟。永安(528—530)中,为荣府长史。元晔立,为侍中。普泰元年(531)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斡”,一作“翰”或“辅”。唐德宗贞元七年(791),被遣朝唐,请求备宿卫。
西魏宗室女。大统十七年(551)六月,应突厥和亲之请,西魏文帝将其嫁于突厥汗国创始者阿史那土门伊利可汗。为中原王朝与突厥汗国首领和亲通婚之始。
1833—1875清同治年间西北各族反清起义首领。人称“尕大师傅”、“马尕大”。甘肃东乡北庄人。东乡族。伊斯兰教北庄门宦创始人※马葆真之孙。同治元年(1862)响应陕西回民大起义,率领东乡一带回、东乡
唐代南唐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代人研究,疑为“蒙巂”异写。在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至漾濞彝族自治县一带。由南诏王遣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