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默河卫
见“克默而河卫”(988页)。
见“克默而河卫”(988页)。
?—1740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西鲁特氏。吏部尚书明安达理之孙。康熙五十七年(1718),由荫生授理藩院主事,迁刑部员外郎。雍正初年,历迁郎中、湖北按察使、巡抚。五年(1727),调四川巡抚。以战
即“猛安谋克”(2077页)。
清代宫用名片之一。上书递牌人姓名、年历,备皇帝便宜行事之用。以薄木片制,宽寸许,长不及尺,体涂白色,首略作“山”字形,涂绿色亦寸许,故名。①凡各族京官奏事、外官入觐,先至奏事处领取此牌,书写后交递。牌
满语音译,即一金斗粮米之意。原指清皇室各内管领下食月米之人,亦泛指内管领下全体满、蒙、汉等族男女。清制:皇家的轻重劳务,概由内务府所设30管领下人供役,以正副管领各30员执掌其事。王公府、公主府、盛京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硕隆山卫,并说清代硕隆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东250里。
见“甫里河卫”(1048页)。
见“卜石兔”(1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指清代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初设的八大直隶行政区。即直隶城。初维吾尔族居域中,惟设哈密旗和※吐鲁番旗,治以札萨克(旗长);此外,“内属者回城八”,各治以阿奇木伯克,即:南疆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附之。后
①(?—1803)清朝将领。满州镶黄旗人。瓜尔佳氏。乾隆中,以护军从征缅甸、金川,累迁护军参领,授贵州大定协副将。为总督福康安所赏识,受举荐。乾隆四十九年(1784),擢宜昌镇总兵,改建锐营前锋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