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舞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朝鲜族传统舞蹈。一般认为是朝鲜族舞蹈艺术的精华。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源于佛教法鼓仪式。多为女子表演。舞者一般身着白衣蓝裙,上套白色僧衣,肩披红色袈裟,头戴三角形僧巾帽,并以挂在鼓架上的法鼓为道具。舞时将僧衣长袖抛向空中,并击鼓,充分展示了僧尼修炼中的艰辛和抑制戒欲的痛苦情态。解放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反映僧尼经过复杂思想斗争,毅然摆脱宗教束缚,回到人间美好生活中的情景。
元地方军政机构。隶陕西行中书省。辖黄河以东盐州、夏州等西夏故地。武宗至大三年(1310)置,治察罕脑儿(汉语称白海,在今内蒙古乌审旗南)。原为世祖子安西王忙哥剌分地,置有蒙古4千户。大德十一年(130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哑速火落赤把都儿”(1627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朝鲜李朝洪锡漠《东国岁时记》载,正月一日或十五日,果树歧枝阁石子,或于五月以斧砍枣树数下,此俗谓之嫁树。俗信如此则果繁结实多。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剌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
官名。清代在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五品。颁给印信、号纸,有不颁发印信仅给号纸者。职责是守土安民,修职贡,供征调,维持治安,惩办抢劫、偷盗和不法者。拥有土兵,有事
契丹部族名。原于8部中各析出20户以戍※奚族民,侦候落马河(今内蒙古赤峰市境内西路嘎河)及速鲁河侧,置20详稳(将军),后户口蕃息,辽圣宗时(982—1031)置部,为圣宗34部之一,设节度使统领。隶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
见“配夏哇”(1813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