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云南土司名。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其辖境“东至孟琏,南至孟定,西至潞江,北至大侯”,即今云南镇康县境及其附近地区。旧名石甸,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康路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
书名。宋司马光(1019—1086)撰。294卷, 《目录》、 《考异》各30卷。治平三年(1066)始撰,元丰七年(1084)成书,共历时19年。光,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字君实,号迁叟,世称涑水
即“彭显宗”(2179页)。
见“满济”(2387页)。
?—1757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出生于朗加之麦宝东氏家。初以抄写经卷为生,后至静修禅院扎西奇寺从喇嘛瑙吾活佛出家为僧。入隆务大寺经院勤学。后赴夏琼寺、塔尔寺、佑宁寺等之法相学院立宗辩论,在隆务大
书名。唐刘禹锡(772—842)撰。30卷,外集10卷。禹锡字梦得。其先世为匈奴独孤氏,北魏东雍州刺史刘亮七世孙,生于浙江嘉兴。精于古文,善五言诗。贞元(785—805)进士,曾任淮南节度使杜佑之掌书
即“厄鲁特”(196页)。
?—1137金初重臣。一作高庆绪。渤海人后裔。天会六年(1128),随金左副元帅完颜宗翰攻宋,为通事。军至山东曲阜,有人将掘孔子墓,他以孔子为古之大圣人,谏止,使阙里得全。七年九月,知云中(治今山西大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十二月(1375.1)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境。其建置等情况史籍失载。
?—前12汉代匈奴单于。名且糜胥。※复株累若鞮单于弟。初为左贤王。成帝鸿嘉元年(前20),兄死,因故单于即位时有“传位于弟”之约令,得立为单于。与汉保持和好关系,遣子左祝都韩王昫留斯侯入侍汉朝。元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