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金大臣。又称孛术鲁正。隆州(治今吉林农安)琶离葛山人。女真族。孛术鲁氏。幼年,先后被选习契丹、女真字。及长,为黄龙府路万户令史。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试外路胥吏300人,为第一,补宗正府令史,擢
地方官署名、行政区划名。魏晋始置,北朝、隋、唐初行之,称行台。金初曾建行省制。蒙古国时期,沿金制,地方有征伐,设行省分掌军民之事,相继建有燕京等处、别失八里等处,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未有定制。中统元年
见“函普”(1560页)。
即“石抹卞”(451页)。
辽代※女直(女真)的一部。一作达卢古、达鲁古、达鲁虢。活动在今黑龙江支流拉林河以西一带。太宗天赞二年(923),被辽击破,附辽,成辽属国(有人以为成辽部族)。辽北面属国官设有达卢古国王府。向辽朝贡无常
?—1824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清朝将领许世亨之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由武举袭爵,为头等侍卫。五十九年(1794),补湖北兴国营参将,署黄州协副将。嘉庆元年(1796),随湖北巡抚惠龄
金大臣。本名河西。字仲通。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人,其先世居辽海。女真族。裴满氏。大定(1161—1189)间,充侍臣。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升奉御。翌年,金章宗即位,擢监察御史,劾奏
见“火儿赤”(392页)。
亦作陀锁。金代起义军领袖。契丹族。原为特满群牧官。承安元年(1196)十一月,与特满群牧契丹人德寿发动起义,据信州反金。建年号身圣,众号数十万,远近震动。攻占韩州、懿州。以数万军迎战懿州宁昌军都统孛迭
西域古山名。见《史记·大宛列传》,张骞从大月氏回国时,沿南山东行。《汉书·西域传》:从鄯善(今新疆若羌)傍南山北,波河西行至莎车(今新疆莎车),为南道;于阗(今新疆和田)在南山下;西域南山,东出金城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