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见“狄柤”(1104页)。
清末湘西苗疆古学堂。位于湖南省凤凰县吉信镇。同治十三年(1874),贵州省署贵东兵备道吴自发回籍省亲时建。因院址临罗布潭、杨柳潭、漆树潭三潭,故名。建筑形式为课堂、宿舍左右对称,画廊、曲栏前后连接之四
见“焉耆”(2022页)。
1750—1799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字致斋。生员出身。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20,袭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始进仕途。因聪敏,颇有才干和善奉承,获乾隆帝赏识。由三等侍卫屡擢至总管内务府
宋代集市名。宋朝边民与党项羌人进行交易的集市之一。宋咸平五年(1002),党项首领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分别置于灵、夏二州党项族聚居的赤沙川(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西北)、橐驼口(今陕西神木县西北)。
18世纪初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阿哈玛特、木墨特、艾赫麦德。维吾尔族。※阿帕克和卓孙,雅雅和卓第三子。康熙三十四(1695),阿帕克死,妻哈努姆帕夏谋将王权交亲生子玛哈氐,杀雅
见“耶律神独斡”(1327页)。
唐代后突厥汗国贵族。又作默特勤。名逾输。阿史那氏。※默啜之子。开元四年(716),兄※移涅可汗继位后,受封为右贤王。同年,因骨咄禄子阙特勤攻杀移涅可汗,出兵攻阙特勤,兵败投唐。六年(718),唐谋大举
?—1177?西辽大臣。契丹族。兵马都元帅※萧斡里剌之子。因娶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女普速完,拜驸马。绍兴十三年(1163),仁宗耶律夷列卒后,遵遗诏由其妻称制,是为承天太后,时妻与弟萧朴古只沙里私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