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土城梁村。北魏置分南北两城,南城东西长约130米,南北仅90余米,北墙略向内凹,城墙残高约3米,南墙正中开门。北城南北约400米,东西约300余米,西北墙已塌毁。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即“乌孝慎”(334页)。
藏语音译,又译格波。意为“老人”、“长者”。旧时西藏农牧区传达差役通知或直接分派※乌拉差役的头人。由※宗本或所属领主委派及※差巴轮流担任等。在谿堆之下,管理庄园百姓,主要负责分派乌拉差役,接待过往官兵
708—764唐朝大将。契丹族。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人。契丹首领。唐蓟郡公楷洛之子。沉毅有大略,善骑射,武后时入朝,历任左卫亲府左郎将、安北都护,以破吐蕃、吐谷浑功,进云麾将军,累迁朔方节度副使。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 —1450明朝太监。蒙古族。正统十四年(1449),随明英宗征瓦剌,在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兵败被俘,降也先,告以内地虚实,劝也先内侵并充向导。献策从宁夏进兵,夺取陕西苑马寺马匹,直趋江南,置
1886—1943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承恩子。民国十六年(1927),父卒,继为宣慰使。与民国政府所派流官柯树勋共管地方政权,区县与土司并存,
山名。相传夏禹至茅山大会诸侯始名。在今浙江绍兴附近。于越辖地。春秋末年越为吴所败,越王勾践率残兵5千被困于此。
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省称“师古”。※李正已孙,父※李纳。受唐册封,屡据齐鲁之地为乱。贞元八年(792)纳死,军中请其代父位,唐授以郓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右金吾大将军同正、平卢及青淄齐节度营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