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政略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参见“旱摆夷”(1080页)。
参见“最玛”(2221页)。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弓,射弓;力,清代用以衡量弓干硬度、开弓人所受强度的计算单位。八旗满洲、蒙古及东北狩猎民族中皆不乏擅长强弓之人。弓之强弱,视其取材刚柔、用料多寡以为别。4至6力,用筋14两、胶7两;7至9力者,则用筋
见“江口县” (883页),“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1627页)。
1683—1766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阿米吉白山赛康静修院附近之采尔甫。10岁从大禅师根敦德勒受戒出家。康熙三十五年(1696),入夏琼寺讲经院,聆听圣哲热洛巴讲授教程。18岁于塔尔寺立宗辩
独龙语音译,意为“园子地”。云南贡山独龙族最早的固定耕地。皆在沿房四周,使用小铁锄“恰卡”松土,连年栽种,不轮歇、不抛荒,但多不施肥。与内地园子地一般多种蔬菜瓜豆不同,独龙族园子地主要种粮食作物,采用
旧时水族祭神活动。水语“拜”,意为“祭祀”,“缪”即岩神的名字。祭祀在每年水历五月十五日(农历正月十五日)举行。凡求生子或保佑子女健康成长者,皆全家带祭品到供祭的岩石前拜祭,并许愿。凡如愿者必还愿。于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墓志。又作“故北宰相萧公墓志铭”。1965年出土于辽宁省法库县柏家沟乡前山村。现藏辽宁省博物馆。志石为一合。志盖正面刻汉字篆书3行9字“故北宰相萧公墓志铭”,背面中间刻契丹大字15行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