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登所
见“兀的千户所”(112页)。
见“兀的千户所”(112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
清县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河中游东岸。清康熙三年(1664)置。境域东西140里,南北55里。东至吉林乌喇,西抵广宁县,南邻铁岭县,北界柳条边。唐虞为息慎氏地。商、周、秦因之。汉至隋属扶余界。唐为渤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祖先是被抢掠或买来的汉族人,经奴隶主强制配婚后,分居分食,世代为奴隶,没有家支,没有人身自由,可被买卖或屠杀,被※格节、※节伙等级占有。其等级地位类似※
?—1832清代江华瑶民起义首领。祖籍湖南新田县人,世代靠租垦荒山度日,后为生活所迫,迁至江华县锦田。平日行侠仗义,交游甚广,颇孚众望。道光十一年(1831),朝廷下令“山田升科”,激起瑶民强烈不满,
见“药杀水”(1603页)。
即“恒滚河”(1723页)。
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
由北京至张家口。是沟通内蒙古地区交通命脉之一。为清末完全由我国工程师詹天佑自行设计、建筑的一条铁路。1905年10月20日破土动工,历时四年,至1909年9月24日建成,全线通车,全长201.2公里。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部,东经80度9分、北纬30度46分。历属西藏达巴宗管辖,派有守卡人员驻守。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和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该宗政府每年还派遣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然此纪将“于”误书为“手”字。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均记为“吐六于”;《北史·契丹传》记为“吐六干”;《通典·契丹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