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景宗元昊大庆元年(1036)置,掌管与邻近王朝、民族的往来文书。汉字院掌管与宋朝的来往表奏,中写汉字,旁列蕃书(西夏文)。蕃字院掌管与吐蕃、回鹘等往来文书,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组织头人称谓。详见“尼阿英”(664页)。
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辽祖州城遗址内西北角。由7块花岗岩大石版砌成,高约4米,宽约7米,进深约6米。除前墙左右各一块留出门豁外,其余屋顶、地面、左右后墙均为一整块。建筑年代及用途均不详。辽天显二年(9
苗民起义遗址。位于湖南保靖县境内。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民起义时,以此作为重要阵地。以石筑成,有城墙3道,极为坚固,义军曾屡于此抵御和出击清军。城内尚有当年起义军制作火药的碓、磨等遗物。相传有苗族英雄腊乙
492—528北魏大臣。字灵秀。西平乐都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魏骠骑大将军源思礼(源怀)子。初为员外散骑侍郎,后累迁征虏将军、通直散骑常侍、凉州大中正,转太府少卿。孝庄帝建义元年(528),于河阳
见“曼头城”(2061页)。
见“白霫”(596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经济制度之一,属田亩制度。吐蕃有专供王族使用的“王田”,称作“杰兴”。而“奴田”称作“阐兴”(bran shing)。其意有两解:一指专供奴隶耕种的田地,二指赞普将连同耕种田地的奴隶一
唐朝官员。铁勒浑部人。唐检校司徒兼中书令※浑瑊次子。谦谨、喜交文士。初为邓、唐二州刺史。唐宪宗元和(806—820)中,以延州沙陀部为边吏凌虐,特受命署延州刺史。迁检校右散骑常侍、义武军节度副使,以讨
藏语称“囊差”,是“其差”(外差)的对称。旧时西藏地区农奴向农奴主负担的劳役地租的一部分,是庄园领主对农奴的直接剥削。凡从官家、贵族或寺院领主那里领种一份※“差岗地”的差巴农奴,每年要在所属领主的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