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见“鼎新律”(2225页)。
西羌部落联盟首领。战国秦厉共公时(前477—443在位)为秦所执,沦为奴隶,被役使事田牧。后得逃归,遇劓女于野,结为夫妻,遂俱亡入三河(指黄河、湟水、赐支河)间。诸羌见爰剑被秦军焚而不死,怪其神,共畏
见“罗桑图登热吉”(1424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蒙化、土家。原为部落首领名。后以之名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华坪、永胜、大理、云龙、剑川、祥云、楚雄、弥勒、昌宁、保山、凤庆、云县、巍山、景东、普洱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赛音诺颜部24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地方而得名。东界土谢图汗部,南临大漠,西与北接札萨克图汗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地兼耕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伦办
一种圆锥形帐幕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撮罗”,意为“尖”或“尖顶”;“昂库”亦作“安口”,为“窝铺”、“棚子”之意,即尖顶棚。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一般用作冬季住房。与鄂温克人的“萨喜
见“曷苏馆”(1652页)。
即“召庄”(647页)。
见“乞塔河卫”(1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