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明代建水州纳更山哈尼族首领。明初,洪武时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务,世领其所垦土地。洪武(1368—1398)中,以率众开荒及御交趾兵入侵有功,给冠带,管理地方。后授纳
南北朝时期北魏、柔然、北凉的军事编制。《资治通鉴》胡注:“军将、幢帅皆魏制”。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元年(386)置幢将,“主三郎卫士直宿禁中者”。后又有内都、外都之别,内都幢将宿卫禁中,外都幢将领兵作战,
?—667吐蕃王朝大伦(大臣)。又作薛禄东赞、蒆禄东赞;藏籍称噶尔·东赞宇松。蒆氏,一作薛氏。不识文记,性明毅,善用兵,参与吐蕃军政大计,“吐蕃之并诸羌,雄霸本土,多其谋也。”吐蕃首次清查田亩,划分奴
清代统治羌族地区的制度。又称屯守备制。乾隆十七年(1752),废杂谷土司,在其南部之杂谷脑、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设屯总守备,以投降头人充任,简称“五屯”。隶杂谷直隶厅。九子寨多系羌子。杂谷脑
?—1674清朝大臣。又作星内。满洲正白旗人。觉尔察氏。辛泰之弟。初为二等侍卫兼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天聪七年(1633),驻守辽河。八年,随太宗征蒙古察哈尔部。同前锋略大同。论功授云骑尉世职,授
即“毗舍耶”(1649页)。
又名巴加西仁。为珞巴、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18世纪末,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并在此设立4个“林”的乡一级行政组织。19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
见“恺安城”(1724页)。
523—586北周、隋朝大臣。字仲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周许国公※宇文贵之子。史称其幼敏慧,善骑射。曾从周齐王宇文宪征突厥,以功拜仪同三司,赐爵兴固县公。后与韦孝宽共镇玉壁(今山西稷山西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唐为幽州范阳郡,辽改燕京,金为大兴府。元太祖十年(1215),改中都路为燕京路。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大都路,置大都路都总管府。下辖右、左警